耶稣被定罪,就后悔,于是把那三十块
银币还给祭司长和长老,说:“我犯罪了,出卖了
无辜者的血!”他们说:“这和我们有什么相干?
你好自为之!”犹大把银币扔进圣殿里,
就出去上吊了。祭司长捡起那些银币,
说:“这是血钱,不该放进圣殿库房里。”
他们商议之后,就用那些钱买下陶匠的那块田,
用来埋葬外乡人。因此,直到今天,
那块田还叫做“血田”。(太二十七3-8,新汉语译本)
祭司长一举成功,定了耶稣死罪。他们再稍待至天亮不久,就可以送耶稣往官府去,经过法理程序来处决耶稣了。碍于种种情势,祭司长要除掉耶稣,原先不知如何入手,想不到现在可以快刀斩乱麻,而且还如此顺利 !
祭司长一举成功,定了耶稣死罪。他们再稍待至天亮不久,就可以送耶稣往官府去,经过法理程序来处决耶稣了。碍于种种情势,祭司长要除掉耶稣,原先不知如何入手,想不到现在可以快刀斩乱麻,而且还如此顺利 !
除掉耶稣的计谋得以成功,周密部署和里应外合等因素,真是缺一不可。例如祭司长须要趁着更阑人静的时段,避免群众察觉而秘密逮捕耶稣。他们要争分夺秒地行动,在半夜时分,于祭司长家中聚集举行临时紧急公议会,把耶稣“快闪”定罪。这一连串行动的成功关键,是得到耶稣的叛徒通风报讯,透露耶稣的行踪,并且亲自带队前往,还负责“点相”认人;这才打开了祭司长束手无策的困局 。
出卖耶稣的门徒犹大,由耶稣传道生涯的同路人,变成逮捕耶稣的带路人。他并不是杀害耶稣的主谋,可是这项阴谋的行动却是由他开启的,也是靠着他的参与才有机会开启的。在那幽静的近郊地方逮捕了耶稣之后,犹大显然跟随着那队人,押解着耶稣来到祭司长的家。也许,因着他的重要贡献,当“快闪”审判耶稣的时候,犹大也获准留在现场,目睹他一同努力的成果──耶稣被定死罪 。
在这一夜,耶稣独自祈祷,独自被捕,独自被押,独自受审。门徒都赶急逃命了,只有两个门徒默默地待在耶稣附近,留意着事态发展。出卖老师的犹大在祭司长屋内,身分差不多有如特别嘉宾。学生领袖彼得在祭司长屋外,表现得像个小偷般鬼祟。彼得和犹大两人,大概并不知道对方此刻正身处同一屋子的墙内墙外。一墙之隔,这么近,那么远。两名同门三年的同学,竟有如此强烈反差的心灵和处境,实在令人感叹 。
不过,彼得和犹大两人却有近似的心路历程;他们都后悔自己的行动。当目睹耶稣在“快闪”审问中被定死罪之后,犹大猛然发觉自己闯了大祸,其实祭司长并没有向他透露整套杀害耶稣的阴谋,他们只视他为推动阴谋的一只棋子,行完了他那一步之后,就可用完即弃。犹大无地自容、无法自处,他决定不要那笔不义之财,也决定不要自己的生命 。
犹大出卖耶稣的原因实在难以理解,然而,历世历代以来,岂不是有不少信徒在不同的事件上出卖上主吗?耶稣的死是要叫人得生命,那个先死后生的过程,就是不要死心,对上主和生命存信心和盼望。犹大先老师而死,是因为他的心死了,是最可惜、最可悲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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